关于调整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02  来源:本科生招生网   点击量:

关于调整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安排的通知

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情况和学校疫情防控政策,结合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将采用网上重新提交艺术项目视频的非现场方式进行考核,不再组织现场报到和文化课测试。

一、视频录制及提交要求

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初审通过的考生,请于2020年7月11日中午12:00-7月15日下午17:00,登录学信网“艺术类招生作品远程提交系统”(https://bm.chsi.com.cn/)提交视频(须以在线录制方式,线下录制提交的视频无效)。

我校不接受通过其他平台或渠道提交的视频。

请务必仔细阅读视频录制及艺术项目专业测试要求(详见附件一),严格按要求提交作品。

同时,根据我校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规定,对于北京、天津、山东3个高考改革省份,由于我校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设置、往年录取分数线均有差异,上述3省市通过我校初审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北京邮电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报考补充协议》(详见附件二、三、四),并务必于7月15日下午17:00前将补充协议的签字扫描版发送至我办电子邮箱:buptzsb@126.com(以我办邮箱实际收到为准),明确选择所报考优惠条件(详见我校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第四部分第3条)后,方可参加后续选拔,否则视为放弃我校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报考资格。

 二、评分、签约及录取

1.评分: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视频进行考核评分。

2.签约认定条件:按艺术特长各专业项目考生艺术视频考核成绩由高到低分别排序,根据各专业项目拟签约人数,认定拟签约考生名单,同时要求所有认定的拟签约考生的艺术视频考核成绩须达到80分及以上。

3.签约办法:拟签约考生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后,将于7月下旬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与我校签订《北京邮电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考协议》。同时,我校还将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公示出现异议者,我校有权在调查核实后,取消其签约资格。

 说明:如符合上述签约认定条件的考生人数少于专业项目拟签约人数,或如某专业项目考生水平无法达到我校要求,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类别或专业项目间的名额调剂。

4.录取:签约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根据教育部要求应为高考文化课实考成绩)须达到我校同科类普通专业(类)(不含电信工程及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电子商务及法律(中外合作办学)、物联网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在当地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我校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该省份确定的高水平艺术团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

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六个高考改革省份的签约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根据教育部要求应为高考文化课实考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确定的高水平艺术团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X分及以上(各省份X值请参见我校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北京、天津、山东考生以所签订的《北京邮电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报考补充协议》中选定的X值为准),方可被我校录取。

 三、新生复查及违规处理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新生进行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对在艺术团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中学及有关工作人员要进行从严查处。凡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但不限于冒名顶替、伪造报名材料,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相关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作弊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咨询方式

1. 招生政策疑问请咨询招生办公室:010-62282045

2. 视频录制要求方面的疑问请咨询学校团委:010-62282654

3. 在视频提交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联系“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技术人员(以学信网“艺术类招生作品远程提交系统”内公布的电话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以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为准。

感谢广大考生及家长的理解和支持。

 

附件一:北京邮电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视频录制及艺术项目专业测试要求

附件二:北京邮电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报考补充协议(对于北京考生)

附件三:北京邮电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报考补充协议(对于天津考生)

附件四:北京邮电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报考补充协议(对于山东考生)

 

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6月30日

详见:关于调整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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