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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2015年硕博连读招生办法

发布日期:2014-12-12  来源:   点击量:

北京邮电大学2015年硕博连读招生办法

为了吸引和保证优秀硕士研究生尽快进入博士生培养阶段,北京邮电大学2015年硕博连读将分两次招生录取。第一次在2014年10月报名申请,12月复试录取,称为秋季硕博连读招生;第二次在2015年4月报名申请,5月复试录取,称为春季硕博连读招生。两次招生的入学时间统一为2015年9月。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原则上不授予硕士学位。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资格

1.申请秋季硕博连读招生资格:2013级和2012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其中2012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自入学之日起到2014年11月1日前还须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为导师)身份在核心期刊或被EI检索的国际会议上发表论文(含录用)。

2.申请春季硕博连读招生资格:2014级和2013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硕士专业为010101马克思主义哲学、030100法学、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050200外国语言文学、050300新闻传播学、130520设计艺术学、078401教育技术学、120400公共管理的学生除外)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北京邮电大学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申请流程

秋季硕博连读招生申请时间为:2014年10月28日~11月5日

春季硕博连读招生申请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4月27日

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下内容:

1.被推荐的硕士生填写《2015年北京邮电大学硕博连读资格审查表》(点击即可下载,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与发表论文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送至硕士所在学院(研究院)教务科进行资格审核。对学位课成绩计算和发表论文的相关证明材料有疑问的,请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硕士生导师填写《2015年北京邮电大学硕博连读导师推荐表》(点击即可下载,以下简称“导师推荐表”),拟接收博士生导师及所在学院(研究院)主管院长审核并在“导师推荐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学院(研究院)公章

3.学院(研究院)为每位学生出具一份且只出具一份盖有本单位公章的“导师推荐表”和“资格审查表”

4.将填写完整的“资格审查表”、“导师推荐表”和发表论文的相关证明材料交到拟接收博士生导师所在学院(研究院)教务科;

三、硕博连读报名信息采集

秋季硕博连读招生报名信息采集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11月24日

春季硕博连读招生报名信息采集时间为:2015年5月5日~5月11日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资格审核通过名单;

2.资格审核通过者登录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报名费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标准为200元/人;

3.将打印的报名表、两封专家推荐信(专家职称须为副高职以上)、硕士成绩单(须加盖公章)、体检表(体检项目包括:视力、色盲色弱、内科、外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胸部X射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1张A4纸上),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复试

各学院(研究院)组织复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咨询拟接收学院(研究院)教务科;

1)复试组织:由拟接收导师在内组成三人以上(含三人)复试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复试,其中至少有三人职称必须为正高职。

2)复试内容

a)对学生材料进行评价;

b)全面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

c)外语听说能力;

d)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3) 复试成绩的使用

a) 复试成绩为百分制。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

学生在确定硕博连读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到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各学院(研究院)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由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后,统一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录取名单。

七、其他

1.申请秋季硕博连读招生的考生中,硕士专业为010101马克思主义哲学、030100法学、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050200外国语言文学、050300新闻传播学、130520设计艺术学、078401教育技术学、120400公共管理的学生,须加试数学类专业基础课与专业综合课。具体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与公开招考博士生入学考试相同;

2.须加试的学生在研究生招生网站下载《北京邮电大学硕博连读加试申请表》,填写后,与报名登记表一并提交;并于公开招考博士生入学考试前两天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凭本人有效证件领取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北京邮电大学公开招考博士生入学考试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综合课考试;

3.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生毕业后须按协议回所在地区工作,我校2015年将取消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生。

4.凡硕士期间为委托培养的学生,需在提交“导师推荐表”和“资格审查表”时出具硕士期间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硕博连读的证明信。

5.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www.yzb.bupt.cn

6.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学十楼236室(东侧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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