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专业与申请专业相近。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北京邮电大学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 招生人数及基本学习年限
1. 2015年北京邮电大学直接攻博拟招生30人。
2. 基本学习年限5年。
三、 招生专业
2015年北京邮电大学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专业均可接收直接攻博申请。
四、 提交材料
1.《北京邮电大学2015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点击即可下载)。
2.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3.加盖本科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1份。
4.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1张A4纸上)。
5.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6. 外校直博生需准备一个信封(尺寸约22cm×11cm),在邮寄地址填写:本人通信地址;在寄信人地址处填写:北京邮电大学研招办,邮政编码:100876。在信封的封口处内侧填写姓名和本科期间学号。
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张,申请人的全部申请材料不予退还,复试时需携带所有证书原件以便查验。
五、 申请及考核程序
1.申请者请登录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yzb.bupt.edu.cn)查阅2015年博士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下载《北京邮电大学2015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于2014年9月26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直接寄(或送)到相关学院(研究院)教务科。
2.申请材料邮寄地址(请在信封上注明直接攻博生申请材料):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 XXX学院教务科 邮编:100876
各博士研究生招生二级单位的联系方式:
二级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教务科办公地点
|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 62282163
| 教二楼425室
|
电子工程学院
| 62283720
| 教四楼339室
|
计算机学院
| 62282656
| 教三楼1005室
|
自动化学院
| 62282129
| 教四楼133综合办公室
|
软件学院
| 58828006
| 宏福校区行政楼101室/校本部明光楼312室
|
理学院
| 62282099
| 主楼807室
|
经济管理学院
| 62282101
| 经管楼115室
|
网络技术研究院
| 61198121
| 新科研楼624室
|
信息光子学与光通信研究院
| 61198017
| 新科研楼308室
|
3.9月25日后取得推荐资格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第一志愿报考单位选择北京邮电大学。各学院(研究院)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审,并于9月底对符合条件者发送复试通知,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学院(研究院)教务科(联系方式参见上表)办理复试报到手续,缴纳100元复试费(持有研招办出具免复试费证明的考生除外),参加复试。
4.具体复试内容时间由学院(研究院)自行负责确定,时间约为2014年9月底至10月初;
六、接收程序
1.北京邮电大学根据申请材料、复试成绩择优确定申请人的录取资格。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拟录取的直博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2.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直博生须在接收学院(研究院)规定时间内点击“接受”,方能被我校正式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点击“接受”的直博生,我校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以便录取其他直博生。
3.所有拟录取直博生无需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换取接收函。需于11月1日~11月7日登录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yzb.bupt.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后于11月11日(外地以邮戳为准)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1) 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 两名副高职以上的专家推荐书各一份。
3) 三个月内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包括:视力、色盲色弱、内科、外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胸部X射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七、其他
1、北京邮电大学直接攻博不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
2、接收材料信息如发现做假,北京邮电大学将立即取消申请者的直接攻博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