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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京邮电大学“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办法

发布日期:2020-11-12  来源:研究生院   点击量: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高校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鼓励更多高素质高校学生参军入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学校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为做好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1年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为15人。

 二、招生报名

 (一)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

 高等学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二)考生须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网上)确认手续。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学校所有专业均可报考。

 三、考试录取

 (一)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或按规定参加推荐免试招生。

 (二)学校依据报考情况自主确定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是否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调剂考生。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学校相应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学院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学院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详见:2021年北京邮电大学“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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